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4589號函辦理。
二、 有關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兒童劑型,已於111年4月28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核准使用於滿5歲至11歲兒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於111年4月20日第3次會議決議,依據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接種後安全性及有效性監測數據,考量5歲至11歲兒童接種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能降低感染COVID-19後重症及死亡風險,以及目前國內正處於COVID-19社區流行階段,同意於食藥署核准使用後,推動5歲至11歲兒童實施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基礎劑接種作業。另依據mRNA疫苗接種後監測相關數據,建議兩劑間隔為12週。
三、 有關前揭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之滿5歲兒童基礎劑接種作業,相關準備事宜說明如下:
(一) 為醫療資源集中運用,滿5足歲未入小學部分,可提供入園施打,幼兒園有意願施打者達30人,衛生局/所可派人到園集中施打。
(二) 滿5歲兒童之基礎劑,針對在學學童,請幼兒園先行協助調查園內集中接種意願,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詳細填寫各項必要欄位資訊後,由幼兒園收回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同時提供轄區衛生局/所家長同意於幼兒園集中接種幼生統計人數並協助備妥擬接種兒童名冊,以利衛生局/所統籌規劃妥適安排接種對象,依年齡及不同劑型、劑量分時段正確接種。
(三) 上開兒童接種作業施打期程,俟衛生局協調安排聯絡後,再另行通知幼兒園。5-17歲接種評估意願書.pdf事項暨接種通知單(樣本).pdf